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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302K34765218T/2023-0107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5-26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体彩网印发《南充市顺庆区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5-28 | 来源: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国体彩网印发《南充市顺庆区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南顺府办发〔2023〕29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南充市顺庆区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 (试行)》已经七届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6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体彩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针对我区可能出现的较大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叠加情形,明确我区防范应对的组织指挥体系、工作责任、应急处置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区社会安全稳定。

(二)基本原则

多灾种叠加应对处置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应急委员会中国体彩网印发四川省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南充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南充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修订稿)》《南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南充市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试行)》《南充市顺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2022年修订)》《南充市顺庆区抗震救灾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南充市顺庆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南充市顺庆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南充市顺庆区应急委员会〈中国体彩网调整区专项指挥机构及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以《南充市顺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南顺府发〔202223号)为总纲,是全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补充,适用于顺庆行政区域内较大及以上地震、洪涝、地质灾害叠加发生后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启动条件

顺庆区内多灾种叠加发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启动本预案。

(一)在同一时段,地震、洪涝、地质3种自然灾害均启动区级三级应急响应时;

(二)在同一时段,地震、洪涝、地质灾害其中有1种启动区级二级响应、1种启动区级三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时;

(三)多灾种叠加发生比较敏感,或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或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等需要启动预案的情形;

(四)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需要启动预案的其他情形。

三、指挥体系

由区政府相关领导紧急召集有关灾种牵头部门会商研判,全面分析形势,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实行扩大应急响应,成立“南充市顺庆区应对XXXX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在市工作组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应对多灾种叠加应急处置工作。

区防汛抗旱、抗震救灾、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专项应急指挥部(含区暴雨洪涝巨灾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包括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气象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共青团顺庆区委、区红十字会、国网顺庆供电中心、区国资中心等),按照区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和分工,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承担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的区属部门负责灾情监测预警、提出响应建议、应急处置等专业性工作。

(一)组织架构

区指挥部由区长担任指挥长,有关区级领导和区人武部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受灾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抢险救援组、军地协调工作组、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组、交通保障组、通信电力保障组、灾情评估组、群众安置组、物资装备组、社会秩序维护组、新闻宣传组等工作组,由指挥长指定有关区级领导担任各组组长、副组长,受灾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区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根据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指挥部可适当调整分组分工(组织指挥体系图见附件1)。

(二)指挥部搭建

1.现场联合指挥部。区内多种自然灾害叠加发生,由区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带领相关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靠前指挥,与受灾乡镇(街道)组建现场联合指挥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层面和区委、区政府中国体彩网救援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指挥调度灾害抢险救援等应对处置工作。多地受灾特别严重时,可根据灾情分乡镇(街道)、分片区成立一个或多个现场指挥部,区指挥部指挥长可指派有关负责同志任片区现场指挥长;当市现场指挥部赶赴现场时,现场联合指挥部应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市现场联合指挥部,并接受市现场联合指挥部指挥。

2.后方指挥部。后方指挥部设在区应急委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由区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派的副指挥长负责指挥,主要承担值班值守任务,接收、传达国家、省、市层面指示指令,做好信息汇总,督促落实区指挥部决策部署和协调处理相关事务,做好相关保障支撑。指挥部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派出一名负责人进驻区应急管理局参加响应,各责任单位原则上派员在各工作组牵头单位集中办公。

3.现场、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各有侧重,按各自职责做好灾害抢险救援等处置工作,并接受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相互协助、做好对应衔接工作。

(三)区级层面工作组职责

区内多种自然灾害叠加发生,由各牵头单位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在指挥部规定时间内组建下列工作组,按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国家、省、市层面和区指挥部决策部署,协调督促落实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做好会务、文电处理等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负责信息接报、处理、发布工作;明确现场、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人员编组,加强现场、后方指挥部衔接;做好与省、市级层面工作组对接;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等)

2.技术保障组。各成员单位按本部门职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相关风险评估、安全监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辅助决策等技术支撑保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等;各单位在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设专家联络员)

3.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援,动员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援;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救援行动安全管控规定;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等)

4.军队衔接工作组。负责协调、衔接驻辖区部队依据指挥权限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等参加救援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遂行其他救援抢险任务;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人武部、区应急管理局)

5.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组。负责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红十字会等)

6.交通保障组。负责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保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国资中心、顺庆辖区公共交通公司及汽车运输公司、顺庆辖区各车站等)

7.通信电力保障组。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通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乡建设局、电信顺庆分公司、移动顺庆分公司、联通顺庆分公司、铁塔顺庆分公司及国网顺庆供电中心等)

8.灾情评估组。负责灾情统计、核查调查和灾损评估;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等)

9.群众安置组。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开展社会募捐、遇难人员善后和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等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10.物资装备保障组。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灾区物资装备供应;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确保灾区价格稳定;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红十字会等)

11.社会秩序维护组。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12.新闻宣传组。统筹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管控工作;承办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外宣办〔区政府新闻办〕、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气象局等)

(四)乡镇(街道)及其相关部门(单位)、村(居)委会职责

1.受灾乡镇(街道)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对应加入现场联合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相关职能职责及指挥部工作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2.受灾村(居)委会、社区等,负责先期救助工作。当多种自然灾害叠加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在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灾害救助应急队伍未到达前,为了确保受灾区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具备救助条件、能力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并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照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决定、命令、要求,协助做好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四、力量体系

区消防救援大队是应急救援的国家队、主力军,区人武部民兵应急连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突击力量,区各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街道)、村社区“两辅”应急队伍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骨干力量,社会应急队伍是应急处置和救援的辅助力量。区指挥部将区内和周边县(区)增援的应急力量充分整合、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共同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主要由以下类型组成:

(一)综合救援类:主要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民兵应急连及相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生命探测、破拆、顶撑等装备。承担地震、洪涝、地质等灾害中以生命搜救为主的任务。

(二)工程抢险类:主要由水务水电施工队伍、地质工程队伍、交通运输队伍及有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各类工程机械、设备。主要执行地震、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的道路交通阻断的交通抢险、滑坡泥石流灾害抢险、堰塞湖除险、水库堤防溃决抢险等。

(三)水域救援类:主要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民兵应急连、水务行业、交通运输(航务)部门所属队伍及有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各类救援舟艇、水上飞翼等装备设施以及水下探测、侦查等装备。承担抗洪抢险中执行水上人员搜救转移任务。

(四)排涝抢险类:主要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行业、城乡建设行业救援力量及有关社会力量组成。配备排水车、远程供水系统等车辆设备。承担城区内涝、地下工程淹没等抢险任务。

(五)航空救援类:根据灾情救助需要,由区委、区政府或区应急管理局提请市应急管理局衔接高坪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配备直升机、大型固定翼无人机等装备;必要时提请衔接驻市辖区部队动用军用运输机参与抢险。承担空中侦查、人员转移、航空救援等任务。

(六)应急通信类:主要由消防救援、人防、通信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所属队伍组成。配备通信指挥车、卫星通信车、卫星便携站、卫星电话、单兵图传、无人机等装备。主要执行灾害现场应急通信保障任务,快速组建现场通信网,开展空中侦察、专网覆盖等。

(七)电力抢险类:主要由国网顺庆供电中心等有关队伍组成。配备发电车、高杆照明灯、大型抽水机、巡线无人机等各类电力抢修和保电专用装备。承担电力恢复抢险和特殊保电任务。

(八)医疗救援类:主要由卫生健康部门医疗队伍组成。配备移动CT、移动DR、移动手术车、正压手术方舱、移动核酸检测车、5G全地形车,ECMO等装备。承担伤员救治和防疫消杀等任务。

(九)后勤保障类:主要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民兵应急连组成。配备宿营车、餐饮车、淋浴车、盥洗车、洗衣车等专用车辆以及专用设备等。承担救援队伍和受灾群众的后勤保障任务。

各类应急救援队由牵头队伍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

五、应对处置

区委、区政府作出启动多灾种叠加应急响应决定后,按以下程序有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流程图见附件2)。

(一)决策部署

区应急委办公室立即通知区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前往应急管理局或者区领导指定的地点,参加区应对XXXX灾害指挥部会议,指挥长或指定的副指挥长安排部署各项救灾工作。

区现场工作组迅速赶赴受灾区域并与当地乡镇(街道)组建现场联合指挥部,分析研判灾情发展趋势,组织调度现场救援队伍和增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信息收集

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组织基层干部群众、行业专业技术力量和网监队伍等,利用卫星和无人机遥感、北斗导航、雷达测量、地面勘察等技术手段,多渠道获取气象、地理、灾(险)情等各类信息,快速形成简报供指挥部决策参考。

重点摸排受灾区域灾害损失及破坏基本情况,受威胁对象情况(包括人员死亡、受伤、失联、被困、受威胁人员数量和现状等信息),交通、水务、通信、电力、供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民居、厂矿、建构筑物、重要设施、重要目标、重点资源等损毁情况,灾后地质灾害、堰塞湖、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情况。

(三)信息报告及发布

按照《南充市顺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南顺府发〔202223号)信息报告时间规定执行。灾情信息接报、处理、公开等须严格归口管理,保持口径一致。现场联合指挥部要及时收集核实灾情信息并报后方指挥部汇总,后方指挥部负责编写信息经审核后报市级层面。有关专项指挥部、区有关部门(单位)若向上级报告工作,须同区指挥部保持信息数据口径一致。未经区指挥部允许,有关单位、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不得擅自发布灾情重要信息。

(四)调度管理

1.需求对接。乡镇(街道)根据灾区情况,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研判救援、搜救人员、救援装备、工程机械、特殊资源等的数量、种类需求情况。由区财政局会同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统筹安排相关救灾资金。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视情调拨救援装备、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受灾地落实救灾应急措施和发放救灾款物。

2.力量调派。区指挥部按照“属地为主、周围策援、区上支持”原则,统筹调度指挥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民兵应急连、乡镇(街道)、村社区“两辅”应急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等参加应急救援行动。区应急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救援队伍可分头调派所属力量,纳入区指挥部归口管理。

区指挥部根据灾情按照“编成调派、梯次调派、精准调派”方式,科学高效调派力量,以确保充足、快速、精准、适度的要求。编成调派:平时应急准备中,根据风险研判形势,科学编成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力量,灾害发生后,快速整体调派。梯次调派:依据灾情发展,遵循“适度调兵”原则,按照到达顺序,适时分圈层调集梯次增援力量。既要避免力量不足,也要防止力量过度,最大限度减少灾区交通、保障负担,避免资源浪费,减小安全风险。精准调派:根据救援进度和任务需要,点对点调集相关专家和救援骨干以及特种救援装备等应急资源参与救援,提高力量调集的精准度。

3.交通管控。区指挥部按照时间轴的方式对各救援队伍力量编成、集结情况、行进位置、车辆人员状态、指挥员信息、通信保障手段等信息进行管理,定时跟踪状态信息,确保队伍行进安全可控。根据灾情发展变化,及时动态调整队伍目的地和任务区。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开辟抢险救灾绿色通道,根据灾区道路损毁等情况,及时引导救援力量的行进路线,为救援畅行创造条件。区指挥部指导沿途属地政府预先规划缓冲区、集结点,各救援力量根据救灾需要梯次进入灾区。沿途保障以沿途属地政府支持和队伍自我保障为主,灾区属地政府负责做好救援力量的接应引导。

4.现场管理。现场联合指挥部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开设统一的救援队伍集结点。到达灾害发生现场的各方面应急力量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联合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各方信息共享。现场联合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散管理的原则,全面掌握救援队伍、救灾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的规模数量、力量分布和执行任务情况。

5.增援对接。区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争取省、市力量增援,加强与相邻区县协调衔接,统筹做好增援力量接应、引导、保障和现场管理等事项。

(五)抢险救援

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联合应对”的要求,区指挥部负责统筹调度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生命搜救。抓住“72小时黄金救援期”,将受困人员搜救、紧急转移群众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开展多轮次的拉网式排查搜救。

2.应急排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全面排查隐患、加强风险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采取预防行动,做好转移避险、“关停限”等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和群众安全,有效防范应对堰塞湖、工贸企业事故、油气管道事故、隧道坍塌等次生衍生灾害事故。

3.基础设施恢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抢险力量,迅速开展道路、通信、电力、供水、燃气等“生命线”工程抢通恢复以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救灾安置

根据多灾种叠加因灾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等指标,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稳定有序,鼓励分散、适度集中”的原则组织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下拨自然灾害救灾相关资金和物资,用于支持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五有”;组织对安置点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安置点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防止次生灾害、事故和哄抢救灾物资等案件、事件发生;组织、调集生活类救灾物资、抢险救援和医疗卫生等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测保障市场供应,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确保灾区价格稳定。

(七)核查评估

区指挥部启动运行后,灾情核查评估工作同步快速开展。按照区指挥部决策部署,由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支持帮助受灾乡镇(街道)开展自然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区级涉灾单位组织开展各行业(系统)灾情核查,指导本行业部门填报灾情数据,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视情组织开展灾害损失会商。

(八)疫情防控

重大灾情发生后,有关地区要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卫生防疫队伍,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规范开展环境消杀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卫生处理和动物疫情监测,确保卫生防疫工作对全域灾区、脆弱人群、易感疾病的全覆盖。

发现传染病疫情或原因不明传染病等时,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规定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进行上报,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并按规定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在发生甲类、乙类传染病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务院、省、市等上级政府、部门要求,采取限制或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控隔离等紧急措施,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九)舆论宣传

灾害发生后,区指挥部要及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最迟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抢险救援、应对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组织开展舆情监测和管控,协调新闻媒体赴灾区有序采访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正面宣传报道,正向引导舆论。

(十)协调联动

多灾种叠加发生时,按照区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要求,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间的应急联动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坚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信息互通、协调有序”的应急联动原则,在区委、区政府和相关指挥部的统一调配下开展力量联动、协同作战,做到科学、高效处置,最大程度上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协调驻地部队、本区以外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社会其他救援组织,在区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参加多灾种叠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按规定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由区政府保障有关应急经费,将灾害救灾资金和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每年综合考虑有关部门灾情预测和上年度实际支出等因素,合理安排区级灾害救灾资金预算。

(二)物资保障

区、乡镇(街道)各级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储备仓储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地方救灾物资储备库,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完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灾害多发、易发地的乡镇(街道)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制定完善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质量技术标准、储备库(点)建设和管理标准,完善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加强救灾物资保障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征用补偿机制、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三)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通信、电力等保障,组织抢通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通信运营企业、国网顺庆供电中心应依法保障灾情传送网络、电力输送畅通。灾害应急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情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区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确保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灾情。建立健全全区灾害灾情数据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完善灾情共享机制。

(四)装备和设施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及有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调集抢险救援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灾区物资装备供应。区级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辖区内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启用各类避难场所,科学设置受灾群众安置点,同时要加强安置点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治安等保障,确保安置点秩序。

(五)交通运输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及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应急救援运输队伍,组织预案演练;修复被毁损的干线公路、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干线公路畅通;协调、组织辖区公共交通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火车站等营运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等,以保障公路、铁路、水运等交通运输畅通。

(六)医学救援保障

区卫生健康局及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及时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支持和鼓励辖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灾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装备开发,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减灾救灾政策理论研究。

(七)社会秩序维护保障

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及有关责任单位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组织警力及协调交警一、四大队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辖区各公安派出所要做好灾区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救灾物资等安全保卫及灾区人民群众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八)新闻宣传保障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外宣办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统筹新闻报道和舆情引导管控工作。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新闻部门要加强对新闻信息发布管理和舆情分析工作,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未经区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参与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灾害救助的虚假信息。

(九)其他相关保障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突发事件有关保障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七、响应结束

当多种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经区指挥部综合研判,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转由相关专项指挥部负责救灾后续工作。区指挥部及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八、附则

本预案由区应急委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各乡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本部门(单位)预案,并报区应急委办公室备案。

区应急委办公室负责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顺庆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暴雨、暴雪、雷电、干旱、强高低温(极端天气)、内涝、霜冻、大风、霾、生物灾害等多灾种叠加时,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执行。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应对多灾种叠加组织指挥体系图

??????2.南充市顺庆区应对多灾种叠加应急响应流程图

??????3.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及值班电话一览表

附件1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多灾种叠加组织指挥体系图

附件2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多灾种叠加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3

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单位及值班电话一览表

序号

指挥部名称

牵头单位

联系电话

1

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

0817-2222531

2

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指挥部

区应急管理局

0817-2222531

3

抗震救灾指挥部

区应急管理局

0817-2222531

4

地质灾害指挥部

区自规局

0817-2586899

5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区应急管理局、区自规局

0817-2222531

6

城市内涝灾害指挥部

区综合执法局

0817-2260110

7

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

区消防救援大队

0817-2227119

8

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指挥部

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0817-2223179

9

交通运输安全事件救援指挥部

区交通运输局

0817-2224202

10

影响市场稳定突发事件指挥部

区商务局

0817-2222172

11

生态环境事件指挥部

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

0817-2803350

12

旅游安全事件救援指挥部

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0817-2237942

13

金融突发事件指挥部

区金融工作局

0817-2223831

14

社会舆情突发事件指挥部

区委网信办

0817-2222701

15

公共卫生事件救援指挥部

区卫生健康局

0817-2222215

16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指挥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817-2793887

17

动(植)物疫情事件救援指挥部

区农业农村局

0817-2312906

18

工业生产运行保障事件指挥部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0817-2222741

19

涉外(含港澳台)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

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0817-225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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