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提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
为保证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天津市梨园监狱提请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予以公示:
罪犯于栋,男,1982年4月出生,户籍地为天津市津南区。该犯于2022年12月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未履行),刑期自2020年8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止。目前罪犯于栋患严重疾病,经诊断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六条,监狱对其提请暂予监外执行。
上述案件的公示期限为三日:自2024年2月4日(周日为工作日)起至2024年2月6日止。如对公示案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22-27353333;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
为便于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我局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
?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